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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2-1 12:58 AM fung83
[Lecture] 第一課 執位

第一章 開檯
第一節 執位
一聲開始,四方人齊,差不多不消半分鐘,就開始方城之戰了。這種情形,在香港幾乎可以說是無日無之,無地無之的。

但事實上,開檯時候,應該有若干很基本的法制一定要遵守,因為遊戲雖然是小道,志在開心,有時似乎不必分認真,太認真了,就會影響到玩遊戲的情緒。

不過任何遊戲,如過分兒戲,則會失掉意義,而且越不認真,就越易產生爭執。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,我們還是在開檯的時候,就樣樣依足規矩去做,比較好一些。

不論什麼局的麻雀,執位都是應認的事,而且在執位前,就應該說明以後每若干圈再執位一次,又聲明這一局麻雀會玩多少圈。

還有一項聲明,假如有人大贏或大輸的話,輸家有權「上訴」,多玩若干圈。這就變了有「生死圈」的分別,人人知道在甚麼時候可能局終或甚麼時候一定局終。

在執位之後,則要這明這一局牌的注碼,是以甚麼為單位的,一點也不能苟且。甚至多少翻是滿貫,一共玩多少辣等等,亦絕對不能夠省去不提。

除非與局的人根本上已經是常常在一起玩的「親密戰友」,那麼就當然可以省了這一些。

一定要執位的理由是因為免了誰怨誰猛誅章之疑,一切都是執位而定的,無怨可言。亦有一種人愛在再執位時,懶得再做這一層手續,而只是將上下家對調一下,這同樣不是一種好事。同意這樣做的人,認為上下家對調是前幾圈你誅得我很慘,一換位,我就可以「以其人之道,還治其人之身」。這是不對的,上下家應由執位而定,而且上下家對調的不好處,是對家永遠成對家。

麻雀法則有許多是為了防騙而設的。對家不變,往往會益了一對合作人,因為但凡騙子入局,最高明的一種,自然是單槍匹馬的;次一種的則是一對人入局,而他們以對坐為最有利,不對坐就無所施其技了。這一點,也是要硬性執位成為麻雀必用一部分的主要理由,而再執位時又不是上下家對調,當然也可以或多或少減輕了受騙的機會。

通常執位是拿東南西北各一子,然後四人坐暫定的位置,一個人負責洗妥四隻門風,而他的對家開始擲骰決定那一位係東位[b][圖1.1][/b]。事事求快的人,會將四隻門風疊高了就算數,依骰子的點數來定誰拿最高的一張牌,餘此類推。

但是更古老而多變的方式,則是「雙出單歸」,將四隻門風洗妥後並排一列,一邊加一張單(一三五七九),另一邊加一張雙(二四六八),然後看骰子的點數是單是雙[b][圖1.2][圖1.3][/b],而定由那一個方向開始摸。[b][圖1.4][圖1.5][圖1.6][/b]

執定位置以後,應該是由摸得東風的一家開始第一副牌擲[b][圖1.7][/b]。可以「一手連開」或分兩手亦無所謂。「一手連開」,就是摸東的擲骰,例如擲到十,就由他的下家起莊,並在他家的第十一戙牌開始拿[b][圖1.8][/b]。至於分兩手開,也是由摸東的擲骰,例如擲到八,就由他的上家起莊,再由他擲第二手骰,才定第一副牌由那裡開始拿。

(擇錄自《麻雀法庭》----簡而清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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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b]執位圖例:[/b]

[[i] 本帖最後由 fung83 於 2006-2-13 02:25 PM 編輯 [/i]]

2008-2-7 10:37 PM westmike
:boy11:

2008-3-27 07:54 AM 卍卍卍
useful :victory:

2008-7-5 05:27 PM mountianfire
thank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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