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5-3 11:07 AM
polo080
誤會的妙
有位小姐,想要租房子,看到「吉屋招租」的告示,按址前往。
當她找到該地址時,剛好也有一位先生前來想要租房子。
房東看到他們,也沒有問清緣由,就說:只限單身,我不租給夫妻的!
先生回答說:我們不是夫妻啊!
房東說:不是夫妻?同居的也不行!
說完就準備關門!
這時小姐回答說:你誤會了,我們不是....
沒等小姐說完,房東就說:我不管你們的關係是什麼,只限單身,不租就是不租!
說完就把門帶上了!
這時先生和小姐又說了:可是,我根本就不認識他啊!
房東說:什麼?你們不認識對方?不認識就要一起來租房子?那不就是野鴛鴦了?....我更不能租給你們了!我這兒又不開賓館,你們趕快走吧!
說完,把窗簾也放下來了!